,国家抽检、飞行检查、不良事件监测、。
,。从国家质量公告发布频次、飞行检查数量、各专项检查频次等的增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对医疗器械展开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当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对于质量存在缺陷、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企业应当召回。召回的主体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要协助召回。
除此,企业每年的自查报告也算是上市后企业需要履行的法规义务之一。
。,。,制定监督计划,综合运用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监督抽验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管理。
四级 | 涉及的生产企业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差、 | 每年对每家企业的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
三级 | 对涉及的生产企业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较差、。 | 每两年对每家企业的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
二级 | 。 | 每四年对每家企业的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
一级 | 。 | 第一类产品生产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须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并每年安排对本行政区域内一定比例。 |
。
一、一次性使用输血、输液、注射用医疗器械 |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自毁式、胰岛素注射、高压造影用); | |
2.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含牙科、注射笔用); | ||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精密、避光、压力输液等各型式); | ||
4.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 ||
5.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
6.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器; | ||
7.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 ||
8.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 ||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 ||
二、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 | 1.普通骨科植入物(含金属、无机、聚合物等材料的板、钉、针、棒、丝、填充、修复材料等); | |
2.脊柱内固定器材; | ||
3.人工关节; | ||
4.人工晶体; | ||
5.血管支架(含动静脉及颅内等中枢及外周血管用支架); | ||
6.心脏缺损修补/封堵器械; | ||
7.人工心脏瓣膜; | ||
8.血管吻合器械(含血管吻合器、动脉瘤夹); | ||
9.组织填充材料(含、整形及眼科填充等)。 | ||
三、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 ||
四、动物源医疗器械 | ||
五、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 | 1.宫内节育器; | |
2.避孕套(含天然胶乳橡胶和人工合成材料)。 | ||
六、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医疗器械 | 1.人工心肺设备辅助装置(含接触血液的管路、滤器等); | |
2.血液净化用器具(含接触血液的管路、过滤/透析/吸附器械); | ||
3.透析粉、透析液; | ||
4.氧合器; | ||
5.人工心肺设备; | ||
6.血液净化用设备。 | ||
七、循环系统介入医疗器械 | 1.血管内造影导管; | |
2.球囊扩张导管; | ||
3.中心静脉导管; | ||
4.外周血管套管; | ||
5.动静脉介入导丝、鞘管; | ||
6.血管内封堵器械(含封堵器、栓塞栓子、微球)。 | ||
八、高风险体外诊断试剂 | 1.人间传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三、四类危害)检测相关的试剂; | |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 ||
九、其他 | 1.角膜接触镜(含角膜塑形镜); | |
2.医用可吸收缝线; | ||
3.婴儿保育设备(含各类培养箱、抢救台); | ||
4.麻醉机/麻醉呼吸机; | ||
5.生命支持用呼吸机; | ||
6.除颤仪; | ||
7.心脏起搏器; | ||
8.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 | ||
9.一次性使用非电驱动式输注泵; | ||
10.电驱动式输注泵。 |
三级 | 医疗器械,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 | 市级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整改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企业整改到位。 |
二级 | 、。 | 县(区)级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整改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企业整改到位。 |
一级 | 对除二、 | 县(区)级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3年内达到全覆盖。 |
。
一、一次性使用输血、输液、注射用医疗器械 |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自毁式、胰岛素注射、高压造影用); | |
2.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含牙科、注射笔用); | ||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精密、避光、压力输液等各型式); | ||
4.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 ||
5.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
6.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器; | ||
7.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 ||
8.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 ||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 ||
二、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 | 1.普通骨科植入物(含金属、无机、聚合物等材料的板、钉、针、棒、丝、填充、修复材料等); | |
2.脊柱内固定器材; | ||
3.人工关节; | ||
4.人工晶体; | ||
5.血管支架(含动静脉及颅内等中枢及外周血管用支架); | ||
6.心脏缺损修补/封堵器械; | ||
7.人工心脏瓣膜; | ||
8.血管吻合器械(含血管吻合器、动脉瘤夹); | ||
9.组织填充材料(含、整形及眼科填充等)。 | ||
三、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 ||
四、动物源医疗器械 | ||
五、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 | 1.宫内节育器; | |
2.避孕套(含天然胶乳橡胶和人工合成材料)。 | ||
六、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医疗器械 | 1.人工心肺设备辅助装置(含接触血液的管路、滤器等); | |
2.血液净化用器具(含接触血液的管路、过滤/透析/吸附器械); | ||
3.透析粉、透析液; | ||
4.氧合器; | ||
5.人工心肺设备; | ||
6.血液净化用设备。 | ||
七、循环系统介入医疗器械 | 1.血管内造影导管; | |
2.球囊扩张导管; | ||
3.中心静脉导管; | ||
4.外周血管套管; | ||
5.动静脉介入导丝、鞘管; | ||
6.血管内封堵器械(含封堵器、栓塞栓子、微球)。 | ||
八、高风险体外诊断试剂 | 1.人间传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三、四类危害)检测相关的试剂; | |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 ||
九、其他 | 1.角膜接触镜(含角膜塑形镜); | |
2.医用可吸收缝线; | ||
3.婴儿保育设备(含各类培养箱、抢救台); | ||
4.麻醉机/麻醉呼吸机; | ||
5.生命支持用呼吸机; | ||
6.除颤仪; | ||
7.心脏起搏器; | ||
8.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 | ||
9.一次性使用非电驱动式输注泵; | ||
10.电驱动式输注泵。 |
药监局每年还要展开专项检查。总结各省市局等专项检查对象,我们发现定制式义齿、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角膜塑形镜等产品是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
。飞行检查来势汹汹,基本只要被选中,就一定会被查出点什么。小则限期整改,大则停产整改、立案调查。飞检促使更多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更加合规合法,更严格地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并且应该会继续增高。,,关注专项检查、飞检等的最新情况。对于被抽检发现的问题,也要及时严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