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专项资金、成都市移民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邱店子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邛崃市文君街道邱店子村
2.2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①、新建16组琉璃瓦屋面2359.85㎡;场地硬化275.6㎡,混凝土面层厚0.15米。
②、新建15组70米深机井1口。
2.3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60 天(日历天数)。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2 万元(本次比选实行固定价抽签)。
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杜绝出现新增工程量。
2.6资金支付:在项目完工并经村、街道验收合格后拨付不超过合同价款70%的工程款(涉及争取部门资金的,待资金到位后拨付),30%余款以审计结果进行结算拨付。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相应工程施工经验。
(2)财务要求:近3年内无亏损,成立至今未满三年的企业,成立至今无亏损,提供由中介机构审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有1个相关工程业绩的施工企业。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房屋建设,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经理;
(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表》。
(7)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30 日至2017年 4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文君街道办事处(朱水碾街32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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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公司开户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在报名现场验原件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邛崃市文君街道邱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邛崃公众信息网、、文君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文君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邱店子村公告栏、邱店子村民小组显要位置发布。
招标人:文君街道邱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文君街道邱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温建
联系电话:13568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