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材料网络社区

吓人!西宁一网友超市买的小吃竟然吃出玻璃,差点把嘴割烂!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据微博网友 @保护我方小依依a 爆料称,在楼下超市买的小吃,竟然吃出了这么大一块玻璃,差点把嘴割烂,吓死人了,现在哪哪都难受,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处理。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在饭店吃的正香的时候,突然吃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虫子,或者吃出一根或黑或黄或红的头发,亦或者,一块塑料布,一根刷碗的铁丝?



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


一声不吭,当没发现!

找老板理论,说哭他!

作为丰宁街扛把子,当然是打一架!


重要君告诉你,这些方法都不可以,针对这样的问题,重要君咨询了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我们依照法律,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吃饭吃出异物,到底咋赔偿

↓↓↓

顾客消费时遇到食物里有头发、蚊虫等异物,属于食品质量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饭店经营者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为其换货或者退货,但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同时,消费者应该保留好食物样品和就餐证明,及时向消协、工商、。以便有关部门对出现问题的饭店进行检查和处罚。如果在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需要医院证明(如病历、门诊记录),肇事饭店将要负责医药等相关费用。

商家否认,如何证明

↓↓↓

遇到这样的问题,理智地向餐厅索要一份证明,。对于发生饭菜里有异物的问题,多数的处理方法是“免单”,但对于因异物而引起的事后健康问题,餐厅要负全部责任。“但实际操作中,餐厅事后推卸责任的不少。这种情况下,就要有医院的诊断和在餐厅就餐的证据。


 按照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原则上吃到不洁食物是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


遇到类似的事情取证比较难,餐馆不一定会承认异物是来自他们的,会质疑是消费者自己放进去的,这些很难说清楚。消费者可以现场拍照作为证据之一,但是不只要拍有异物的食品,还要把餐厅的logo、大环境都拍上,可多拍几张。而对此次案件中消费者要求的书面陈述,暂时并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规定,主要靠消费者与商家的协调。

有什么法律条文,保护着我们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三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提醒我们,面对各种违法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因为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提高法律意识,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丨新浪微博、网络

编辑丨夕颜

监制丨lcm



举报 | 1楼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