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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派出所:我与“大采集”的系列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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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感动!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中……”,这首三十多前年唱响大江南边的儿歌如今再次在欧公故里传唱。这歌声唱出了人们对拾金不昧这一高尚行为的赞美,也唱出了老百姓对人民警察的信任。


   7月20日上午,骄阳似火的天气,太阳仿佛要把世间万物烤干,出门说不热那一定是假的。

在石马镇的某个角落,以“一标三实”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警务信息大采集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拍照、定位、记录,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突然一名中年男子叫住了我,“警察同志,我捡到一样东西,麻烦你看一下”,男子有些神秘的对我说,并随手递给我一个黑色布袋,我有些疑惑的打开布袋,一看里面竟是厚厚的一沓钱。与其聊天得知,该男子姓曾,石马镇东湖村人,今天带着老婆孩子一起逛街,经过车站口时捡到这红色布袋,觉得捡来的钱不能要,但又找不到失主,刚好看到正在“大采集””的我们,于是就将捡到的东西交给了我们。随后,我和同事通过对附近居民的走访,最终确定失主为中林村一位七十多岁的邓姓老太太,于是我们便将那一万四千余元归还邓老太太,老太太失而复得,自然欣喜若狂,赶忙询问我们那位曾先生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说是要去当面答谢,之后便急匆匆的离开了。

所里用餐时,我和所里同事叙说了此事,我和同事都不仅对那位曾先生拾金不昧的善举连连赞叹,同时,更为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这份依旧如初信任而感动。


[故事二]心酸!茅草屋里没有户口的“郭大娘”

自幼生长在农村的我自认见过无数农宅,无论什么款式花样,材质无非砖瓦、土坯、户型无非厅、房、厨、卫,但7月20日下午,我在石马镇的龙坊村采集信息时却见到了一幢特殊的“农宅”。

   与其说它是农宅,倒不如直接说它是茅屋来的恰当。茅屋倚着一幢祠堂外墙而建,房屋材料大概是由一些废弃的木头,烂瓦片、和一些废品组成。还未走近茅屋,便引起了正在“大采集”的我的注意,印象中这种茅屋都是我们农村用来圈养家禽的,可走近房屋透过微弱的光源从往里看,却还是能真真切切分辨出里面住的是人。于是我在外面唤了一句,只见里面出来一位老太太,于是我和她攀谈了起来。交谈了几句之后老太带我参观了一下他的家,里面没有电,漆黑一片,透过手机的光,我发现这小小的茅屋竟是这位年近八旬老人集厨房、客厅、卧室于一体的家,里面堆积着几样极简的生活器具和一些废品,茅屋密封性极弱,冬天不能挡风,雨天不能遮雨。

   看完老人的家之后我感到莫名的心酸,暗暗心想要帮帮这位可怜的老人,于是找到村干部打听情况。得知老人姓郭,78岁,命途多舛,年轻时从上溪乡嫁到石马,三十来岁丈夫便去世了,留下三个年幼的儿女,之后改嫁到乐安县的金竹乡,可改嫁后的丈夫却对她无休无止的虐待,于是一年之后又回到了石马,未再结婚,独自一人抚养三个儿女成人。可她两个儿子长大后却不争气,常年在外不归,女儿前些年又病故,老人只能捡些废品维持生计,村干部看老人确实困难,想给老人申请低保,却因为当初老人改嫁后又回来这么一折腾一直没有户口无法申请。了解到这一情况,我顿时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帮老人补录户口正是我们民警的职责所在呀,于是我便开始收集一切与老人有关的户籍材料,但因年代太过久远,能收集到的材料实在有限,只能多方向老人的邻居们打听,制作调查材料,依规定按程序为老人办理申请户口补录手续,但愿老人能早上享受到国家有关救助和福利,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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