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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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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接到环保举报42522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9166件,微信举报8068件,网上举报5288件。受理的38808件举报中,已办结20121件,其余18687件仍在办理中。


(二)举报量变化情况

2017年4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举报比上月增加237件,环比增长0.8%。全国网络举报比上月增加984件,环比增长22.9%。全国环保微信举报比上月增加1689件,环比增长26.5%,比去年同期增加3603件,同比增长80.7%。


从地区来看,4月微信举报量排名前5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河南、江苏、福建和河北,其中广东、河南举报量与2016年4月相比分别增加了917件和334件,同比增长104%和129%。



二、环境保护部举报办理情况


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接到公众举报2402件(人工接听1231件,留言举报1171件),与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后,,将165件举报转交属地环保部门办理,对9件公众反映强烈的举报进行了督办。


(一)举报交办情况



我部交办的举报中,河北、山东、河南、安徽四省举报数量较多,四省举报量占全国总数51%。


(二)交办量变化情况

2017年4月,环保部接报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8件,同比增长11.5%;与上月相比增加了111件,环比增长4.8%。登记交办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7件,同比增长334%;与上月相比增加了10件,环比增长6.5%。


2017年4月,我部登记交办量最多的4个省份分别为河北、山东、河南和安徽。其中,登记交办量增加最多的省份为河北和河南,同比分别增长了740%、300%。


(三)督办件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通过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平台对各地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媒体、公众集中关注或处理不到位的9件举报进行了督办。督办情况如下:


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督办情况表



三、全国举报特点分析


(一)污染类型

2017年4月全国各类举报中,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最多,占53%,其次为涉及噪声、水、固废的污染举报,分别占32%、10%、7%,举报量相对较少的为辐射污染和生态破坏,分别占1.1%和0.5%。


大气污染方面,本月反映工业废气污染最多,占涉气举报的28%,其次为反映恶臭/异味及烟尘/粉尘,分别占涉气举报的22%、21%;噪声污染方面,反映建设施工噪声最多,占噪声举报的55%;水污染方面,反映工业废水污染的最多,占涉水举报的50%。


(二)行业类型

从全国举报情况来看,公众反映最集中的行业是建筑业,占32%,其次是化工业和住宿/餐饮/娱乐业,分别占18%和11%,三者合计约占举报总量的三分之二。本月举报次数较多的企业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工业园、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三兴焦化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东医药等。



四、全国环保举报联网情况


(一)电话举报情况

2017年4月,各地按照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联网工作要求,将本地受理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信息录入或上传到全国举报联网平台,其中数据录入或上传数量比较完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江苏、重庆、上海、北京、福建等,城市有:沈阳、太原、温州、厦门、苏州等。电话举报数据录入量明显少于日常举报量的省有:吉林、广东、贵州等。



(二)微信举报情况


公众通过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将环境污染问题提交至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平台,由污染发生地环保部门进行查处,上级环保部门对举报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2017年4月,公众使用微信举报最频繁的是广东省,举报数量占全国总数的22.3%。



(三)网上举报情况

公众可通过各级环保部门官方网站12369网上举报栏目进行举报,举报信息将统一提交至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平台。4月公众使用网上举报相对频繁的省份有广东、山东、河南等。



五、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对公众和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督促地方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

(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国孚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问题


群众通过“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高集村无名炼油厂排放异味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立即进行督办,责成河北省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河北国孚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基础油和重质油,原材料为废润滑油。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建设阶段,有环保审批手续,尚未进行环保验收,其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部分环保设施尚未建成,现场未生产,未发现明显气味,但检查发现存在生产迹象。该企业负责人承认近日曾进行过单体调试。


沧州市环保局要求东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东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如未改正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东部固废中心一期污水处理站噪声扰民问题


群众通过“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东部固废中心一期污水处理站噪声扰民,环境保护部立即进行督办,责成福建省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经调查,该污水处理站前期受台风影响,鼓风机房隔音门被损毁,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翔安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隔音门已修复完毕,现场监测噪声未超标。据了解,周边已列入整体拆迁范围,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已于2017年4月初全部完成,。


(三)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三家企业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群众通过“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三家企业粉尘噪声污染,环境保护部立即进行督办,责成天津市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三家企业实为一处煤堆和两家制砖厂(凤福轻质建筑材料厂、轩逸轻型建材厂),属地环保部门已对被举报企业进行查处。接到督办要求后,武清区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其中煤堆已清除,现场无煤留存;凤福轻质建筑材料厂已关闭,设备已拆除;轩逸轻型建材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未生产,有生产设备和料堆,料堆已苫盖。武清区环保局会同大孟庄镇政府按“小、散、乱、污”治理工作方案对轩逸轻型建材厂当场拉闸断电并查封电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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