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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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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全面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

工作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农业废弃包装物(农药瓶、农药袋、地膜、反光膜等)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保护法》及万荣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的回收与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的回收与处置,增强农业投入品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各类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业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回收范围

农业废弃包装物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业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以及地膜、反光膜等。农业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同时遵守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法律规定。


三、回收价格标准

农业废弃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农药瓶,不分大小、不分玻璃瓶还是塑料瓶,一律按每个0.10元补贴;农药袋,不分大小每个补贴0.05元;地膜、反光膜,每公斤补贴0.60元,要求晾干,不能有泥土等杂物。其它农业废弃包装物参照以上相关标准执行。


四、回收地点

在全县14个乡(镇)首批共设立20个回收点,其中解店、皇甫、汉薛、荣河、贾村、高村等乡镇各设立2个回收点,其他乡(镇)各设立1个回收点。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设置一家回收点。

   

五、回收结算

各回收点将根据上述标准对本乡镇的农业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回收费用由各回收点对群众按实结算。各回收点都已安排专人值守,保证农业废弃包装物随到随收。


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督促力度,特别是要通过乡、村、组各种会议层层传达,并且在公开栏、村广场等醒目的地方张贴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动群众对丢弃在田间地头的农业废弃包装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回收。逐步培养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使我县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附件:万荣县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点名单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万荣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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