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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杯你随便摔,能脱单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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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睡到中午起床的小编

拿起手机惬意地刷着朋友圈

突然 高频出现的一个词吸引了我的注意


估计我摔坏了一箱玻璃杯都没用


玻璃杯?不存在的 我都是用司马缸


有没有玻璃杯推荐?不易碎的不要


what?

玻璃杯?它发生了什么?

一头雾水的小编打开了微博

漫不经心地输入了玻璃杯

E-N-T-E-R

噢 这口狗粮我不吃 

我!不!吃!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


由于女主的心怦怦乱跳 

想要搭讪在自习室好帅好帅的小哥哥 

于是施展了堪比奥斯卡影后的演技 

碰掉了小哥哥的玻璃杯 

并成功以赔玻璃杯为由要到了小哥哥的微信 正当女主开心地计划着下一步 

并搜索着淘宝的时候 

发现小哥哥辣么帅 

玻璃杯居然也贵得要上天 

于是在学校的scuinfo上后悔地哭诉


正当大伙心(tou)疼(xiao)着妹子的时候


男主角


回帖了


于是


一大批狗粮来袭了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原来男主早就注意到了妹子 

也识破了妹子“堪比影后”的演技 

却一直配合着妹子 

让妹子主动加自己的微信 

坐等被撩 

可惜妹子加了微信不撩 

自己又不知道以什么方式开口

看到妹子想去看电影 

就顺势说 

玻璃杯不用赔了  

请我看一场你想看的《美女与野兽》吧



小编只想代替广大单身男同胞说一句


哥们


你这么腹黑言情男主范


真的有点犯规哟



看到这里

你是不是已经被狗粮喂饱了?

是不是已经准备下单买个玻璃杯了?

是不是又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爱意了?


不要急

我们先来看看法学院的小哥哥们怎么说


小姐姐你知道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拘役或者罚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法学院的小哥哥


你确定这样你还能脱单么?



在一堆羡慕嫉妒恨的声音中


其实也有一些小小的质疑声


这种堪比言情小说经典桥段的故事

 

真的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了么


为了小小地求证一下


小编特意询问了一下自己在川大的朋友





与川大的朋友聊了半天


小编的少女心已经碎了满地了


真爱还是套路


傻傻分不清楚


自古真情空余恨


唯有套路得人心哟


唉 小编还是继续好好学习吧



最后悄悄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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