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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贸易有风险,木材贸易商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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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行业都有不好的现象存在,木材行业也不例外,尤其是木材贸易进口,贸易商与国外木材供应商合作,各自分工,在采伐,分选,收购,集港,装运,收货,销售这一完整的链条通力协作,互利共盈。在这一条生态链接当中,总会有许多恶意的骗子混于其中,一旦发生损失惨重,尤其还是跨国贸易,跨国追讨费时费力,效果不佳。


特别是近年以来,木材行业动动荡,木材加工厂生存困难,转行贸易,更因技术经验少,方方面面都要清楚打点,甚至还有不法外商以低价诱惑,最终让你钱货两空。

望大家注意风险,选择信誉良好的国外供应商,选择有实力的代理商,减少风险的发生。


木材贸易中可能遇到的欺诈现象


1缺斤少两


整批原木的发货根数不足,供应商不按照合同发对应数量原木,故意隐瞒进口商减少根数,导致材积短少。存在隐瞒和欺骗,目的就是赚取更多的利益。


2以次充好


在保持整批原木发货根数不变的情况下,以部分“小径级”原木代替没有装运的“大径级”原木。 “大径级”的价格买不到相应的“大径级”原木。


3大头小尾(只量大头)


生长在高山上的树木,通常呈大头小尾的形状(即小头直径小而大头直径很大)。当合同约定使用分别检量大、小头直径计算原木材积时,发货方在检量时,不按照标准规定对不正常的大头进行必要的修正、扣减,造成材积虚增大。


4不按标准


不按照标准规定的原木长度、直径的检量和进位方法,不按照材积计算公式的计算和进位方法,虚扩大了材积。


5造假欺骗


木材芯填充杂质,水泥等等,冒充原木。


6最后就是简单粗暴的诈骗


反复拖延不发货,人财消失,当然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木材行业属于大宗货物交易,且交易金额都较大,木材商在与供应商合作交易前,一定要辨别清楚其实力和信誉,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就盲目的与他人合作,最后即使有合约在手,但打官司毕竟是十分耗费时间和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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