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材料网络社区

“中国林改第一村”武宁长水又获重磅荣誉!村委会获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中国最美小城·武宁欢迎您


长水又拿大奖

7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选出了100个“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100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江西省林业厅林业改革发展处、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村民委员会、、、,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村民委员会也是九江市唯一一个入选单位。




武宁长水经验


林改背景:来自林农的呼声

2007年4月20日,,调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了解该村林改情况后高兴地说:“联产承包,带给农村的是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看来,林权制度改革,在山区、在林区,又是一个深刻的变化。”


长水村是个山区村,坐落在九岭山脉中段武陵岩向北延伸的一支分脉。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426户1900余人,耕地面积仅1380亩,林地面积达12.4万亩。上世纪70—80年代,林业一直是长水村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许多林农赖以生存的“命根子”。然而,由于权责不明、机制不活、税费过重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90年代该村林业逐步陷入困境。作为重要林区村,百姓生活明显低于粮区,很多村民被迫走出深山,外出谋生。在这种背景下,林改成了该村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体现了广大林农的呼声。




林改经验:六道程序 三榜定案

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意义深远的重大变革。长水村在林改中,充分吃透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踏界勾图、填审表格、确权发证等六道程序,稳扎稳打,步步落实。从宣传发动到确权发证,期间进行了三榜公示,接受林农监督,保障了林农权益。有的林农在拿到林权证时兴奋地说:“真是不简单,这是三榜定案,铁证如山。”



  把政策原原本本告诉林农。林农是林改工作的主体。长水村始终坚持把充分发动群众作为整个林改的关键环节来抓。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同时,通过发放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张贴标语、出板报、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把林改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每个林农都成为林改政策的明白人。为消除一些外出务工人员担心政策不能真正落实、怕耽误打工而不肯回来搞林改的顾虑,林改小组成员向每一位外出务工人员寄发了林改政策宣传单,当他们真正了解到这次林改的意义和实实在在的操作程序后,都表现出浓厚的积极性,纷纷赶回来参加林改,为林改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把利益不折不扣让给林农。林改让利于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县、乡、村各项税费的减免,使林区百姓得到了实惠;二是经营机制的变革,打破垄断,放活经营,木竹价格大幅提升,使林农收益大大提高。以卖1立方米杉木为例,林改前林农要交两金115元、两税31元,向乡村交各种管理费、资源费25元。同时,林业部门的独家经营又赚取了林农的销售差价135元,交完各项税费,只能得到180元,再扣除劳动力工资,林农所得的销售收入所剩无几,用林农的话说就是:“砍一根毛竹得一双筷子,卖一方木头得一条凳子。”林改中,该村认真落实好“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减轻税费政策,仅取消资源费一项,村里一年就减收10多万元给林农。现在,林农销售1立方米杉木和松木,可分别得530元和680元,比改革前分别增收350元和400元;销售一根标准毛竹,可得12元,比林改前增收5元。2006年,全村销售松、杉木1200立方米,毛竹20万根,林农销售收入达304万元,比林改前增收194万元,人均增收1010元。



  把决策权实实在在交给林农。林改过程中,该村十分注重公平、公正、公开,让林农全程参与林改过程。方案制订、界址勘查、明晰产权的形式等,;对林权现状、踏界勾图、票决结果等实行三榜公示,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村两委始终坚持“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作主”的工作原则,把林改的决定权充分交给群众,放手让群众处理自己的事。原八组林农自主决策就是典型,该组分山采取4个步骤:第一步,由林改小组带领村民代表跑遍各山场,把远山与近山、资源好的与差的山、不同林种的山全部进行详细登记,并组织人员评估打分;第二步,把全部山场按远与近、好与差、竹与木等搭配好,平均分成4大块,再确定每块山场分山的人数;第三步,由林农自由搭配好每块山场分山的人数,形成4个小组,再抓阄确定每个小组拥有的山场;第四步,各个小组再按户与户之间的人口比例,通过协商确定各家各户的山场。整个分山的过程都实施阳光操作,真正体现了全组村民的意愿。


  把经营权完完全全落实到林农。林改后,山林到户,林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顺应形势,转变职能,把林业管理主要定位在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农收入、强化科技服务、规范资源流转、完善中介服务等方面,而把森林培育、山林管护、木竹销售等经营权利真正交还给林农,实现了林农对林业的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



  在纠纷调处上充分依靠林农。要解决大量复杂的纠纷,仅仅靠几个村干部远远不够,必须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三组的群众在解决山场纠纷时总结出了一套办法,概括起来就是“重证据、摆事实、互调换、讲感情”。该组与外乡村的山林纠纷多达11宗,涉及面积1000多亩,这些山大多由插花山、扩边山等引起,时间跨度大,界址区分难,用行政、法律手段很难调处,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最后,该组充分发动群众,依靠村民理事会,邀请当事方心平气和地交谈,既尊重历史又尊重现实,讲一点感情、作一点让步,对管理不方便的山场进行了调换,通过村民理事会的调处和林农的积极参与,顺利地化解了与外乡山场纠纷5起、与外村山场纠纷3起、与外组山场纠纷3起。经村小组理事会成员、全体村干部的努力,以及广大林农群众的密切配合,林改期间,全村共排查出各类山林权属纠纷98起,涉及山林面积3749亩,目前已全部成功调处。




林改成效: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长水村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结束。除1.2万亩风景林外,其他山林全部分到户,共划分林地所有权85宗、使用权1703宗,发放林权证615本,排查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98起。分山到户率100%、发证到户率100%、纠纷调处率100%,三个100%表明了长水林改的彻底性。如同当年的家庭联产承包,林权制度改革在长水村释放出巨大能量,给该村带来了巨大变化,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林区变得更富了。林改前,罗坪镇粮区百姓普遍比林区百姓生活富裕。林改后,林农从事林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了起来,林区百姓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升。长水村一些山林面积大、经营有方的家庭年收入能达到六七万元甚至十多万元。看到这么好的政策和形势,以前一些外迁的林农纷纷要求迁回长水,还有一些在林改前转为商品粮户口的群众又改办了“非转农”。据统计,林改期间,在征得村组和群众同意后,共有12人办理了“非转农”,重新迁回长水村,并分到了山场,当起了林农。2006年该村人均收入达到4512元,高于全镇人均收入296元。三组村民卢位保林改后家庭收入大幅增加,2006年超过10万元,家里各项电器一应俱全,还购买了一辆小汽车,成为了山村里的有车一族。林改后,全村林农建新房60幢,还有35户在罗坪集圩盖了新房或在县城买了商品房。


  林农热情更高了。以前,山林是集体的,村民对护林、育林、造林漠不关心,镇、村干部普遍感到森林防火难、造林护林难。山林着火了,常常出现“干部救火、群众观火”的尴尬场面。分山到户后,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务林的热情,林农的防火意识大大增强,一些林农在清明节祭扫时都带水上山,以免失火烧了山林。林改前,大家没有积极性造林,对县、镇组织的造林活动,能应付就应付,生怕树苗分多了。林改后,大家争着要苗子,只要是空地,林农都要栽上树。2005—2007年,全村先后有100多位林农自发上山造林,栽种林木和毛竹2000多亩。五组村民卢治林一家就造林50多亩。拿到林权证后,林农吃了一颗“定心丸”,舍得在山上投入。一些林区百姓自己出钱修路。



  生态变得更优了。林改前,由于产权不明,山林归村集体管理,林农戏称“山是集体的,树是书记的”,砍起树来争先恐后,只管砍树不管种树。林改后,产权得到明晰,山是自己的山,树是自己的树,分到的山林就是自家的“绿色银行”,林农都非常细心地管护、合理地开发。村民普遍认为,树木成材慢,而竹子成材只需3—4年,应该多取竹、少伐木。因此,有些竹山较多的村民小组已经基本不砍木材了。现在,长水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天更蓝了,空气更纯净了,生态更优美了。有些林农把眼光放得更远,认为生态是长水村最大的品牌,长水村的发展应该从“砍山”向“观山”转变,保持良好的生态,发展旅游业将是长水村宏伟的远景。六组村民卢咸生、何远光、余静春、张绪明等就联名向镇政府提议,以后镇政府要少下达木材生产计划,甚至主动要求不要木材采伐指标。


  组织化程度更高了。林权改革把林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家各户分散经营管理的状况,既加大了管理难度,又增加了管理成本。林改后,放活了经营,但一些竹木贩子又在政策变革的空隙中看到了“商机”,利用林农市场信息不灵通等,趁机通过种种方式压价收购,使林农利益受损。为了保护林农的利益,2005年6月,,成立了木竹销售服务协会。协会成立后,及时地向林农发布市场信息,根据市场行情制订竹木收购最低保护价。针对各家各户采伐指标不多、运销成本过高的问题,协会还组织木竹收购和销售,把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大大降低了运销成本。协会还为林农带来了许多方便,如以前林农要采伐竹木,需首先向村提出申请,再报镇林业站和镇政府审定,,最后下发采伐证,整个程序繁杂漫长。现在,林农只需向村提出申请,其他程序都由协会帮助办理。为搞好防火、防虫、防盗工作,,该村在原来“十户联防”的基础上,成立了林业“三防”协会。通过会议两轮票决,选举了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经过协会成员的充分协商,制订了协会章程、资金筹措办法、巡山护林制度、破坏森林资源处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各村民小组也相应成立了分会,广大林农主动申请加入协会。木竹销售服务协会和林业“三防”协会的成立,使各家各户的分散经营有效地组织起来了,林农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社会更加和谐了。林改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一是干群关系更融洽。镇、村干部与林农一起爬山越岭,踏界勾图,积极为林农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在长期共同的工作和生活中融洽了干群关系,树立了基层干部在群众中应有的威信,群众高兴地称颂“苏区干部的好作风又回来了”。二是林区秩序更稳定。,让镇、村干部大为头痛。林改后,山场纠纷基本消除了,,林区秩序井然。三是林区社会风气更正。林改提高了林农的收益,林农的干劲越来越足,一心一意抓林业生产经营,游手好闲、打牌赌博、滋事闹事的现象明显减少,有力地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村民张建成有感于林改带来的山村巨大变化,写了一首打油诗表达心声:“山场定了权,树木定根源。落实林改新政策,吃了定心丸。书记上山岗,干部日夜忙,林改新政真是好,群众建新房。”(文章来自: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中国林改第一村”长水好样的!

更多了解请点屏幕左下“阅读原文”《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江西武宁县林改纪实》。


主管单位:武宁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武宁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 秦 辉      

       

关注武宁      权威发布

  点Zan是一种鼓励 | 分享是最好支持


举报 | 1楼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