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福鼎市砖瓦行业环保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鼎环保[2017]217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095号)、省环保厅印发《福建省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宁德市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宁市环支队[2017]58号)通知的要求, 切实做好全市砖瓦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砖瓦行业底数和污染防治现状,深入排查砖瓦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问题,严惩环境违法排污和弄虚作假行为,推动砖瓦行业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实施转型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砖瓦行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内容
※ 对砖瓦行业企业(不包括污泥、垃圾、其它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企业以及陶瓷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❶ 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❷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016年7月1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组织对砖瓦干燥及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
❸ 无组织排放。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
❹ 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对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其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情况,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数据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
时间安排
❶ 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8月)。我局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对今年以来,,纳入此次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内容。查清各砖瓦企业环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及联网情况等,固定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证据,
❷ 整治阶段(2017年9月)。按照《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内容建立健全砖瓦行业企业管理档案,保持动态更新。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要求,实行“核查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进展,整改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直至整改任务完成。
工作要求
❶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地毯式全面排查,彻底摸清砖瓦企业底数和守法情况,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
❷ 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数据支撑作用,及时掌握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与国土、林业、电力等部门的联动执法,继续深化“两法衔接”,推进公检法和环保四部门的协作,查处一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企业。
❸ 加大惩处力度。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颗粒物排放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福鼎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
福鼎市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的方案的通知
鼎环保[2017]218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福建省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闽环保总队〔2017〕42号)、《宁德市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福鼎市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砖瓦行业(不包括污泥、垃圾、其它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企业以及陶瓷生产企业)底数、污染防治现状、排查出的砖瓦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以及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惩环境违法排污和弄虚作假行为,推动砖瓦行业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实施转型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砖瓦行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内容
根据全市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等在排查中发现的环保隐患及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❶ 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办理。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的,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环保手续办理。
❷ 强化污染物违规排放执法。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应有针对性的强化污染物违规排放执法,组织对砖瓦干燥及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
❸ 加强停产关停企业巡查。对于在检查中已发现停产关停,要加强巡查。确定拆除的企业,要监督相关生产设施拆除,防止企业拖延拆除设备,甚至复产。停产的企业,要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设施及手续。要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防止企业在相关设施及手续完善前擅自复产。
。对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要督促企业尽快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未能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的自动监控设施,要注意排查原因。
整治安排
❶ 部署阶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内容,分解落实任务,提出详细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❷ 全面整治阶段。针对各砖瓦企业环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及联网情况等中发现的环保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要求,实行“核查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进展,整改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直至整改任务完成。
工作要求
❶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制定的砖瓦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地毯式全面整治,彻底治理砖瓦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确保砖瓦整治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
❷ 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数据支撑作用,及时掌握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与国土、林业、电力等部门的联动执法,继续深化“两法衔接”,推进公检法和环保四部门的协作,查处一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企业,推动违法企业整治到位。
❸ 加大惩处力度。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及时依法查处。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颗粒物排放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福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2日
讲真
我大福鼎已经在光速发展了
但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对于这座我们共同热爱的城市来说
“建赖马”绝不是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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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鼎政府网 编辑: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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