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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开展集中复植补种,编织申城绿色网络,守护信阳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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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信阳的优势。2016年,信阳连续第八年入选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同时,信阳还荣获全国最佳环保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市等称号。信阳西部和南部是由桐柏山、大别山构成的豫南山地,两山首尾相接,连成一体。中部是丘陵地貌,峦丘起伏,岗谷相间。山地、丘陵面积占全市面积的75.4%。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6.11%,部分县区高达60%、70%以上。,破坏林木资源案件数量占到70%以上。。


2016年,信阳中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专门化审判来保护环境资源。经过调研,将“推行复植补种,护卫绿色家园”确立为工作主题,并于9月7日出台了《关于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实行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的意见》,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在办案过程中,,签订复植补种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积极履行复植补种修复义务的被告人,,在判处刑罚时酌定从轻处罚。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最大程度地恢复林木资源原有的生态容量和生态功能,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近日,、、相继开展了集中复植补种活动,守护信阳青山绿水,......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涉林刑事案件71件,涉案被告人复植补种树木32907棵,复植补种面积约311亩。


3月9日,正值植树好时节,,并公开宣判4起滥伐林木案件。



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蔡红莉,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县科协、、县环保局、县司法局、、罗山县鹭鸶保护公益协会、罗山县生态保护协会、新闻媒体受邀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由、院长尹伟主持。



“查某未经许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因其事后积极植树造林、主动恢复植被,,,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胡忠宪、刑二庭庭长方平等组成合议庭,现场公开审理四起涉林刑事案件,并当庭公开宣判。



宣判结束后,被告人代表就复植补种进行现场承诺,他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后果,并承诺今后将坚决保护环境,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



陈焕成强调,此次复植补种活动很有意义,、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多元共治、志愿服务有机结合一起,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使被告人甚至社会公众,接受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洗礼,扩大了犯罪的预防效果,提高了公众参与度,有助于形成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及承办法官的见证下,4名被告人和该院2017以来判决的8案10名被告人一起,在杜堰河鹭鸶林湿地指定的位置内进行复植补种。



活动当天,多个社会团体自愿参与到此项活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止当天上午,共植香樟树、桂花树、水杉共计1100余棵。



此次活动,既宣传了保护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又提升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群众纷纷点赞。(信阳中院 陈思思 尹月)



3月9日上午,、院长李辉,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磊,党组成员、、、光山县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等相关负责人,深入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检查“复植补种”情况。



、、光山县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共同建成,,同时也是巡回审判、复植补种、法律宣传、警示教育的重要场所。。该院在对金某、杨某、吴某、胡某等9名被告人实施刑事制裁的同时,责令其与管理方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复植补种协议,对破坏的森林资源予以修复。当天上午,在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被告人在基地复植补种区域补种了不少于9.2亩的三角枫和五角枫树,共计680株。



在检查了“复植补种”情况后,李辉、张磊、、森林公安干警及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一起,在公园公益林处挥锄扬锹,挖土刨坑,栽树培土,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大苏山增添了新绿。



为了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新编环保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宣传彩页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让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及保护现状有了客观全面的了解。同时也教育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资源保护理念,积极抵制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为让光山的水更绿、山更青、天更蓝作出应有的贡献。 胡晓玮)



3月9日,、天目山林场唐骏场长、、天目山林场工作人员等二十余人,来到天目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对“复植补种”苗木实地考察验收,并联合开展义务植树及环资保护司法宣传活动。

典型案例筑防线 

2016年7月,被告人任某经被告人郭某介绍,在信阳市邢集镇方畈村以8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树木,后俩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请人将树木砍伐掉并转卖给一木材加工厂。,,,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郭某犯滥伐林木罪,,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两被告人为弥补自己的过失,自愿与平桥区天目山林场签订了复植补种协议。



到达天目山后,、郭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复植补种的苗木生长情况进行了考察、勘验。放眼望去,满目青山绿树。一株株树苗整齐划一,一片片新绿充满了活力。这些嫩绿可人的小苗木,正是被告人任某和郭某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后,主动复植补种的成果。经鉴定,任某,郭某共补种20亩苗木,树种有油桐,火炬松,共计4440余株,均长势良好。


众人同筑“生态林”



考察、勘验完复植补种的树苗后,。



天目山是河南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信阳市平桥区西北部、桐柏山麓。去年3月,,该基地集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在群众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植树现场,、干劲十足,有的挥锹铲土,有的协助扶正树苗,有的将泥团打碎,踩紧泥土,固定树苗,通过大家的辛苦劳动,一颗颗树苗迎风矗立,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播环保法治意识


上午11时,植树活动结束后,、共建美丽家园”集中宣传活动。



、走街串户,向林场职工及周边群众发放换班宣传资料、公开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问,弘扬了护林、爱林、保护美好家园的优良传统,、滥伐等系列破坏环境类犯罪的决心。



活动现场共进行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单300余份、宣传册200余本、法律服务卡200余张,悬挂平安建设宣传横幅8幅,现场发放和向林区赠送环保宣传册及法律服务宣传册800余本。



据了解,近年来,,在生态资源案件中适用“复植补种”等以修复生态损失为重点的处置模式初显成效。法官们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大胆尝试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充分利用好每一起典型案件,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增强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王雪阳)

312日上午,赴泗店乡开展集中复植补种暨植树造林活动。



典型案例:

被告人谢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2010年,被告人谢太胜承包新县泗店乡某集体茶厂,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谢某某与泗店乡政府达成复植补种协议,并委托泗店乡政府代为履行,、绿化委员会评估建议,于今日上午,在原地块及周边适宜栽种处补种樱花200棵、油茶500棵实施复植补种。经过3个小时的栽植,一排排整齐的树苗迎春竖立。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余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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