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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这三类食物将禁止在北京中小学食堂供应售卖!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这些规定将影响孩子的生活…… | 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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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的最低气温又跌破十度了,

“天儿越冷,越想吃东西”定律又发作了吧~

进入了秋冬进补日,学校食堂也纷纷要更换菜单了。

吃得花样多、吃得好是一方面,

吃得安全是更重要的一方面。



这不,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以管理办法的形式规定学校食堂的各方面规则的文件,也新鲜出炉了!它们是——

《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校外供餐管理办法》)

这次同时发布的两个管理办法,从学校自有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两个学校供餐方式出发,希望全方位保护孩子们在学校的食品用餐安全。其中有很多重磅规定,都是此前未特别提及的,小编先来给大家呈现一下——

1

全市中小学食堂禁供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

2

校外供餐企业需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

3

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食堂盈利,菜价每天公示;

4

重点场所需透明化、可视化;校外供餐食品包装需注明生产日期和食用期限

其实细节还有很多,可以说这是市教委最新以管理办法的形式规定了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在组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供应、食品营养管理、食堂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规定一

学校食堂需保证“非营利” 菜价需每天公示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指出,北京市中小学食堂需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学校食堂“非营利”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其中强调“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


为了保证流程的透明公正,《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还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建立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兼任。


此外,要求中小学生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每天公示食堂原材料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每学期公示食堂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新规要求,食堂饭菜一律明码标价,公示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价格。教职员工在学校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

 

规定二

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不得在食堂供应


什么?凉菜和鲜榨饮料都不能卖啦?


其实,生食在公共食堂中一直是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因素。因为没有经过高温消毒灭菌,生食在食堂供应有可能会造成一系列后果,比如拉肚子、肠胃炎等,影响孩子们的健康。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因此对生食品做出了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高安全风险食品。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霉变红薯。


还有一种不能在食堂加工并且供应的,就是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比如外面经常卖的骨肉相连、奥尔良肉串什么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全程都学校自己做的,学校食堂是不可以买半成品来买的哦。


此外,还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出售落地、不洁食品,四季豆、豆浆必须烧熟、煮透。学校食堂不得供应未加热食品,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为了确保对学校食堂食品的持续监控,文件规定,食堂要配备至少1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审核人员等,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留样专柜(冰箱)内,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规定三

校外供餐企业需有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


校外供餐近年也成为了北京市中小学主要采取的解决餐食的办法,圆桌小编此前问过此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为中小学校提供外供餐服务的企业的从业资质: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比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且需要处在有效期内。一旦签约,外供餐企业不得转让或分包中小学供餐业务。


同时,校外供餐企业还需要具有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优秀”的等级资质(即A★★★,A★★或B★★★其中之一),,运输过程中要有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


规定四

食品加工、备餐配餐等重点场所透明化 

外包装需标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食堂透明化”这个问题,也不是第一次提了,“阳光餐饮”这个概念今年已经提出并且有不少学校食堂已经照做,比如安装后厨摄像头、建设玻璃幕墙等等。这次管理规定则提出,按照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校外供餐机构需要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


对于学校自有食堂也有同样的要求,文件要求到,学校食堂应实施“阳光餐饮”工程,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形式,实现透明化、可视化安全管理,促进学校食堂诚信自律经营。


有不少家长对于此外,文件对于外供餐的包装餐盒也有明确要求,诸如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需要明确表明在食品包装及标签明确。


想看更详细的管理规定请戳“阅读原文”



文字 | 北青报记者 雷若彤

来源 | 北京市教委官方网站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 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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