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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木地板消费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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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木地板消费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一直在努力



背 景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的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及实木指接地板加征5%的消费税。

企业呼声

    2008年以来地板行业发展增速放缓,国内市场需求不旺,作为房地产业的下游产业,地板行业整体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家居建材零售市场销量再度下滑,连众人期盼的“金九银十”效应都明显减弱很多,品牌艰难维系,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企业不同程度的减产或停产再一次对地板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工作介绍

    面对行业减调消费税的呼声,自2012年以来,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走访了南浔、吴江、上海、广东等地区的多家地板企业,针对行业低迷情况下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企业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征求了行业专家的意见,结合当前木地板行业的低迷形势,集思广益,形成了《关于减免木地板消费税的政策建议》报告。该报告总结了我国木地板行业发展概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认为随着地板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原材料大量依靠速生林资源、木材进口且行业向木材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继续征收木地板消费税对地板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减税势在必行。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减税工作时间轴

2011年:调研,走访企业,了解目前地板行业生产现状,聆听企业呼声。

2012年:在《中国建材报》上公开发表文章《木地板行业振兴期待政策倾斜》,呼吁取消木地板消费税。2012年6月正式向国家财政部、发改委递交《关于调减木地板消费税的建议》。

2013年继续递交《关于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建议》,并在财政部相关领导的指导下,召集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减税座谈会。


2014年,亲赴财政部进行行业情况说明。

2015年:在国家一级刊物《中国市场》杂志发表文章《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影响与政策建议》,继续向财政部、发改委递交《减免木地板消费税的建议》。

2016年继续向国家相关部分递交《关于减免木地板消费税的政策建议》

                   

目前,,具体解决方案正在研讨中,调整结果将在条件成熟后公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将继续跟进,为广大木地板企业减负担,做实事,为中国木地板行业的蓬勃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委会将继续提服务能力,为中国木地板行业寻求更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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